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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2018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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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7 13:3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繁荣、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常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78年,2010年更名为常州大学。学校历经39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特色的高等院校。在武书连2017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名中,常州大学位列第202名。

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现有科教城、白云、西太湖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470亩,校舍总面积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3.7亿元,纸质图书150余万册。学校设有1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另设有李公朴社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独立学院)。
常州大学2018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启事
应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和发展潜力;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能力;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4、原则要求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

5、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并毕业于具有突出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的院校('211'、'985'工程建设院校毕业生优先);

6、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学习研修经历者优先。

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在常大主页—师资队伍—人才招聘页面下载、填写《常州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并附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发送至各学院邮箱rsczp@cczu.edu.cn、cczu_rsc@126.com

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专业+学历学位或职称+中国科学人才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0618,0519-86330024 邮编:213164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1号常州大学人事处

常州大学2018年人才引进的类别及薪资待遇
人才引进的类别
第一类:院士量级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第二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新项目)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

第三类: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具有担任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经历者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四类: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培养过1届博士研究生;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经历者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博导年龄可适当放宽,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有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发表学术论文的SCI影响因子累计不低于20,其中至少有2篇为SCI一区收录的学术论文(SCI收录以JCR为依据,下同);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及以上,或在常州大学指定的人文社科类B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第五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教授须具有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副教授具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经历;博士原则上要求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泰晤士报排名或QS排行榜)并在知名学术机构有3年以上博士后或教学科研经历。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在本学科SCI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在SSCI/A&H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或在常州大学指定的人文社科类B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

第六类:学校团队科研骨干和教学补充师资。第六类可细分为A、B、C三类人才:

A类  海(境)外博士(后),博士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泰晤士报排名或QS排行榜)或毕业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名的海外大学;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B类  具有博士学位,一年海外研修或两年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的工程技术、体、卫、艺、小语种等专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C类  国内应届博士,体、卫、艺、小语种等专业原则上可以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第六类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在本学科领域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则要求在本学科领域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上述各类引进人才的业绩成果要求是在近五年内取得;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或通讯作者;第五至第六类引进人才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

薪资待遇

上述各类引进人才的待遇参见下表:

待遇 类别住房(m2)或安家费
(万元)实验学科设备费
(万元)科研启动费(万元)年薪(万元)配偶 安置理工科文科第一类各类待遇面议。享受年薪制,标准≥150万元/年。
第二类180 m2左右实验学科设备费及科研启动费≥1000万元≥120予以安置第三类150 m2左右实验学科设备费及科研启动费≥600万元≥80酌情安置第四类100 m2左右100208
酌情考虑第五类40-60
84

第六类A类:学校按人均30万标准核拨给学院; B类:学校按人均25万标准核拨给学院; C类:学校按人均20万标准核拨给学院。 注:1、另人均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2、核拨费用由学院统筹使用。
优惠 政策1. 每一类别中特别优秀的人才,参考配偶(需具有硕士学位)安置等情况,可适当调整安家费标准;对具有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符合学校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以享受“低职高聘”政策。 2. 学校为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提供一年的免租金过渡住房,为第五至第六类引进人才提供18个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2000或1500元/月。 3. 学校为当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4. 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安家费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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